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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示】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拟申报项目的公示

根据《关于印发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(修订)的通知》(甬政发〔2021〕24 号)、《关于印发<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(修订)>的通知》(甬科资〔2021〕46 号)和《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本单位与浙江大学、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、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、浙江大学宁波“五位一体”校区教育发展中心合作研发的科技成果“多维超光谱高精度遥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”拟申报 2023 年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,现将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等相关情况(详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 2023年 09 月 22 日至 09 月 28 日(共 7 天)。

对拟申报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,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。提出异议须采取书面形式,写明事实依据及异议者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单位提出异议的还须加盖单位公章。匿名异议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
附件:关于 2023 年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拟申报项目的公示